13.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。兩句貫徹全經。此中之「應生清淨心」,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。又是「不應取法」兩句之點睛處。『應無所住』,不應取法也。『生其心』,不應取非法也。
『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。兩句貫徹全經。此中之「應生清淨心」,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。又是「不應取法」兩句之點睛處。應無所住,不應取法也。而生其心,不應取非法也。』經文前後照應,意思非常精細、微妙!
14.但清淨、不生心,便是死水。佛法所不許。清淨要在「生心」中顯現。
『但清淨、不生心,便是死水。佛法所不許。清淨要在「生心」中顯現。』心清淨了,若什麼事都不幹,學佛消極,不但世間人不歡迎,佛也不歡迎。佛要的是積極為大眾服務,根本不妨礙清淨心。
「清淨要在生心中顯現」。清淨心在一切工作中顯現,在日常生活中顯現。愈是繁忙煩雜當中,愈顯示清淨、平等,這是真功夫。像刀一樣,愈磨愈快!離開磨刀石,刀怎麼會鋒利?清淨心要在事上磨鍊,歷事鍊心。絕對不能離開眾生,絕對不能離開社會。這是佛法對我們希求的。
15.「生」者,任運而生。「無住」,無妨隨緣而住。雖住而實無所住。任運而生者,法爾顯現。生而實無所生。果能如是,則法法都顯無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實相。
『「生」者,任運而生。「無住」,無妨隨緣而住。雖住而實無所住。任運而生者,法爾顯現。生而實無所生。果能如是,則法法都顯無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實相。』「生」是自然的,「任運」是自然的,不是勉強有意取的。有意思取的是妄心。只要老老實實依照佛的教訓做,不會做就老實念佛,念到功夫成熟就生心。念到心清淨,就是功夫成熟;清淨心現前,即是一心不亂。
「無住,無妨隨緣而住」,生活隨緣就快樂,攀緣就不快樂。攀緣就是心裡有妄想、有憂慮、有牽掛、有煩惱。隨緣就沒有憂慮、沒有牽掛、沒有煩惱、沒有得失心,事事都自在。順境也好,逆境也好,沒有一樣不好,一切都隨緣。隨緣而住,就是無住。
「雖住而實無所住」,隨緣就是無住,攀緣就是真的有住。
「任運而生者,法爾顯現」,「法爾」是自然的意思,比自然還自然。這是佛學名詞,自自然然的顯現,沒有絲毫勉強,沒有絲毫做作。
「生而實無所生」,連生的相也不分別、不執著,方是生而無生,不是真的無生。它真的有生,但不執著,心裡若無其事。
「果能如是,則法法都顯無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實相」。穿衣、吃飯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具足圓滿六波羅蜜。「法法」指一切法,不僅是佛法,包括世間法,包括生活中微不足道的點點滴滴,都是「無住生心」,都是「實相般若」。大道在那裡?眼前全是!果然看明白了,念頭一轉,即回頭了。這一回頭,就轉凡成聖了。我們本來是六道凡夫,現在一轉變,就是佛菩薩。如果一心念阿彌陀佛,求生淨土毫無障礙。此是真實話,是故說實相般若就現前。
16.學佛必須依教奉行,教義幽深,必應得其綱要所在。『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』。無論修何法,行住坐臥,不離這個,才有入處。而自性清淨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。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。
『學佛必須依教奉行,教義幽深,必應得其綱領所在。「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」。無論修何法,行住坐臥,不離這個,才有入處。而自性清淨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。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。』釋迦牟尼四十九年所說的,教義真的很深。「必應得其綱領所在」。抓到綱領,就有辦法。《金剛經》就是綱領。
「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」,這兩句話是《金剛經》的總綱領。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即是這兩句話的總結。
「無論修何法」,參禪也好、學教也好、持咒也好、念佛也好,不管修那個法門,「行住坐臥,不離這個,才有入處」。入佛菩薩之列,入幸福、快樂、圓滿生活之列,真的得大自在!「而自性清淨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」。總而言之,無論佛法、世法,一定要把清淨心顯露出來。在生活中、工作中、事業中,顯出清淨心,就不是凡夫。換言之,我們就離開苦惱,離開憂煩。清淨心中沒有煩惱,只生智慧,超越了六道輪迴,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一定是上品上生。
「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」。所修的佛法有成就,能得禪定,能開智慧,能修行證果。就世間法而言,能建功立業,成就輝煌的事業。由此觀之,方知《金剛經》的價值,方知大乘佛法乃是無價之寶。我們稱之為法寶,真正名副其實。
眾生有執著,才有六道輪迴;眾生有妄想,才有十法界。由此可知,六道十界都是從眾生妄想中而生的現象。它的事實真相就是世尊在經中為我們說明的,一彈指有九百業因果報的相續相。此現象即是「當體皆空,了不可得」,是故佛教我們「應無所住」。現象是剎那生滅,其實它是剎那轉變,因此佛教我們要「生心」。
「無住生心」不僅是般若的中心,它與宇宙人生事實真相完全相應。佛在金剛般若上,自始至終不厭其煩,多次教導我們要無住、要生心,道理在此。我們知道理論,明瞭事實真相,方能體會世尊教導的苦心,使我們充分理解如經所說的「信心不逆」。如此在佛法修學上方有成就,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、自在、美滿。此處,是總結前面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的大意。
經文第五十二段,『證以報身不住』。佛教我們無住生心,他自己當然作榜樣給我們看。
>>續載中……
(《金剛經講義節要述記》講於1995.5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及美國,「華藏講記組」恭敬整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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