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“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”。两句贯彻全经。此中之“应生清净心”,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”。又是“不应取法”两句之点睛处。‘应无所住’,不应取法也。‘生其心’,不应取非法也。
‘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两句贯彻全经。此中之“应生清净心”,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”。又是“不应取法”两句之点睛处。应无所住,不应取法也。而生其心,不应取非法也。’经文前后照应,意思非常精细、微妙!
14.但清净、不生心,便是死水。佛法所不许。清净要在“生心”中显现。
‘但清净、不生心,便是死水。佛法所不许。清净要在“生心”中显现。’心清净了,若什么事都不干,学佛消极,不但世间人不欢迎,佛也不欢迎。佛要的是积极为大众服务,根本不妨碍清净心。
“清净要在生心中显现”。清净心在一切工作中显现,在日常生活中显现。愈是繁忙烦杂当中,愈显示清净、平等,这是真功夫。像刀一样,愈磨愈快!离开磨刀石,刀怎么会锋利?清净心要在事上磨炼,历事炼心。绝对不能离开众生,绝对不能离开社会。这是佛法对我们希求的。
15.“生”者,任运而生。“无住”,无妨随缘而住。虽住而实无所住。任运而生者,法尔显现。生而实无所生。果能如是,则法法都显无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实相。
‘“生”者,任运而生。“无住”,无妨随缘而住。虽住而实无所住。任运而生者,法尔显现。生而实无所生。果能如是,则法法都显无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实相。’“生”是自然的,“任运”是自然的,不是勉强有意取的。有意思取的是妄心。只要老老实实依照佛的教训做,不会做就老实念佛,念到功夫成熟就生心。念到心清净,就是功夫成熟;清净心现前,即是一心不乱。
“无住,无妨随缘而住”,生活随缘就快乐,攀缘就不快乐。攀缘就是心里有妄想、有忧虑、有牵挂、有烦恼。随缘就没有忧虑、没有牵挂、没有烦恼、没有得失心,事事都自在。顺境也好,逆境也好,没有一样不好,一切都随缘。随缘而住,就是无住。
“虽住而实无所住”,随缘就是无住,攀缘就是真的有住。
“任运而生者,法尔显现”,“法尔”是自然的意思,比自然还自然。这是佛学名词,自自然然的显现,没有丝毫勉强,没有丝毫做作。
“生而实无所生”,连生的相也不分别、不执着,方是生而无生,不是真的无生。它真的有生,但不执着,心里若无其事。
“果能如是,则法法都显无住生心,物物莫非般若实相”。穿衣、吃饭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具足圆满六波罗蜜。“法法”指一切法,不仅是佛法,包括世间法,包括生活中微不足道的点点滴滴,都是“无住生心”,都是“实相般若”。大道在那里?眼前全是!果然看明白了,念头一转,即回头了。这一回头,就转凡成圣了。我们本来是六道凡夫,现在一转变,就是佛菩萨。如果一心念阿弥陀佛,求生净土毫无障碍。此是真实话,是故说实相般若就现前。
16.学佛必须依教奉行,教义幽深,必应得其纲要所在。‘不应住色生心,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’。无论修何法,行住坐卧,不离这个,才有入处。而自性清净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。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。
‘学佛必须依教奉行,教义幽深,必应得其纲领所在。“不应住色生心,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”。无论修何法,行住坐卧,不离这个,才有入处。而自性清净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。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。’释迦牟尼四十九年所说的,教义真的很深。“必应得其纲领所在”。抓到纲领,就有办法。《金刚经》就是纲领。
“不应住色生心,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”,这两句话是《金刚经》的总纲领。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即是这两句话的总结。
“无论修何法”,参禅也好、学教也好、持咒也好、念佛也好,不管修那个法门,“行住坐卧,不离这个,才有入处”。入佛菩萨之列,入幸福、快乐、圆满生活之列,真的得大自在!“而自性清净心,才能透露出些消息”。总而言之,无论佛法、世法,一定要把清净心显露出来。在生活中、工作中、事业中,显出清净心,就不是凡夫。换言之,我们就离开苦恼,离开忧烦。清净心中没有烦恼,只生智慧,超越了六道轮回,往生西方极乐世界,一定是上品上生。
“所修之法,亦可望有成就之期也”。所修的佛法有成就,能得禅定,能开智慧,能修行证果。就世间法而言,能建功立业,成就辉煌的事业。由此观之,方知《金刚经》的价值,方知大乘佛法乃是无价之宝。我们称之为法宝,真正名副其实。
众生有执着,才有六道轮回;众生有妄想,才有十法界。由此可知,六道十界都是从众生妄想中而生的现象。它的事实真相就是世尊在经中为我们说明的,一弹指有九百业因果报的相续相。此现象即是“当体皆空,了不可得”,是故佛教我们“应无所住”。现象是刹那生灭,其实它是刹那转变,因此佛教我们要“生心”。
“无住生心”不仅是般若的中心,它与宇宙人生事实真相完全相应。佛在金刚般若上,自始至终不厌其烦,多次教导我们要无住、要生心,道理在此。我们知道理论,明了事实真相,方能体会世尊教导的苦心,使我们充分理解如经所说的“信心不逆”。如此在佛法修学上方有成就,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、自在、美满。此处,是总结前面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”的大意。
经文第五十二段,‘证以报身不住’。佛教我们无住生心,他自己当然作榜样给我们看。
>>续载中……
(《金刚经讲义节要述记》讲于1995.5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及美国,“华藏讲记组”恭敬整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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