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蟲草木。猶不可傷。
此為仁民愛物,平等的慈悲。
「昆」是多的意思,「昆蟲」指一切蜎飛蠕動之類。一個人連小動物都不傷害,何況對大的動物!愛護動物、植物可以長養慈悲心,這在三種布施中,屬於無畏布施,其果報是長壽、康寧。中國人講的「五福」,就包括這兩種。
人們常常會無意中殺害小動物,尤其是蚊蟲、螞蟻之類。什麼原因?惡習氣。所以,世出世間聖人教導我們要培養慈悲心,從何做起?從愛惜小動物的生命做起。學佛人知道牠也是一條命,牠在過去生中造不善業,才變成這種小身。而我們過去生中,不知多少世也和牠們一樣。所以,無論身相多麼小的動物也有神識,豈能殺害!不但不能殺害,即使讓牠生煩惱也是我的過失。
我們通常會認為動物愈小愈愚痴,然而如果我們仔細觀察,就會發現這種說法很難成立。因為小小的螞蟻也很聰明,牠們的社會組織也很嚴密。飛蟲中的蜜蜂,也有很嚴密的社會組織,怎能說牠們愚痴?動物學家們的觀察比一般人細膩,能體會到小動物的心境。
有人以為殺害小動物大概沒有什麼關係,牠們很愚痴,不知道報復。這是錯誤的觀念,據古書記載,螞蟻被困在水中,小朋友把螞蟻救到岸邊,螞蟻會報恩。牠既然會報恩,也必定會報怨。這麼小的動物都有靈性,都知道報恩、報怨,何況大的動物?所以,佛在《楞伽經》中勸大家不要吃眾生肉,因為世間戰爭的根源就是人們吃眾生肉,冤冤相報。世出世間聖賢教導我們「冤家宜解不宜結」,不結怨,菩提道上才能一帆風順。
世尊當年托缽乞食,一切隨緣,不分別。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,施主給肉就吃肉,但這絕不是提倡肉食,而是「慈悲為本,方便為門」,不麻煩施主為出家人另做素食。
佛說:「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。」註解說:「無論多麼小的動物,不但有靈性,還有佛性。」既有佛性,皆當作佛,我們怎麼可以害佛?所以,佛制訂戒律,第一條就是不殺生。殺戒的意義太深廣了,若不讀誦大乘,不深解義趣,很難體會!
一個人如果真正做到不殺生,小動物們還會傷害他嗎?不會!《近代高僧傳》記載,印光大師住的房間裡,沒有蚊蟲、蒼蠅、跳蚤、螞蟻等。即使原來有,他住進去之後,小動物們都搬家了。為什麼老法師有如此感應?老法師真誠、清淨、平等、慈悲。真誠心,上能感動諸佛菩薩,下能感動天地神明,連鬼道眾生都能感動,何況畜生道的小動物!
修行人看到小動物都合掌念佛,念三皈依:「皈依佛,不墮地獄;皈依法,不墮餓鬼;皈依僧,不墮旁生(畜生)。」這三句話是對小動物的祝福,也是提醒。牠們懂不懂?牠們雖然聽不懂人的言語,但靈性是相通的。我們有至誠的心意、真誠的祝福,牠們確實能感受到。如果我們的心不誠,夾雜、散亂就沒有效果;若確實是真誠心,就有效果!
「昆蟲」是動物,「草木」是植物。世出世間的聖人教我們養慈悲心,不僅對小動物要愛護,對植物也要愛護。現在愛護動物的人很多,但是連植物都不傷害的人比較少。
而「情與無情」是一個生命共同體,這個義理在大乘經上有很多。虛空法界一切眾生(眾生即眾緣和合而生的現相),都是唯心所現、唯識所變,從心想生。大經常講:「十方三世佛,共同一法身」,就是指一個生命共同體,植物當然亦不例外。《楞嚴經》云:「諸法所生,唯心所現。一切因果,世界微塵,因心成體。」這用來解釋《華嚴經》的「唯心所現,唯識所變」八字,意義格外明顯。
《楞嚴經》又云:「其中乃至草葉縷結,詰其根元,咸有體性。」草葉是植物,縷結是事相。人拿一根繩子打個結,這是事相,這個事相也有其根源、體性。虛空法界一切眾生與自己無二無別,這就是佛知佛見。一個人如果對於種種動物、植物一片慈悲,並且愛護蚊蟲、螞蟻,愛護花草,都像照顧父母、奉事諸佛一樣,他就是法身大士;如果還有分別心,就是凡夫。
註解舉兩則公案:一則是佛說法時,有一隻小蚌蛤也在旁邊聽,被人無意刺死了。因為牠聽經的功德,命終之後生忉利天,作忉利天王。他以忉利天王的身分,再來聽佛講經說法,證了須陀洹果。這個公案說明小動物有靈性。另一則公案是一位出家人接受齋主父子供養,可是他道眼未開,死後要還債。所以,他在施主家的菜園現草菇身,每天供養施主父子。佛法言:「施主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。今生不了道,披毛戴角還。」變畜生,變植物,都要還債!這個公案說明了植物也有靈性。
所以,「因果通三世」,這一生人家佔我們便宜,我們吃了虧,來生就有人來還債、來報償。當然我們不需要人家來還債,因為還來還去,冤冤相報,沒完沒了。開悟要緊,證果要緊,往生要緊,這才是究竟了脫,然後回過頭來幫助這些有緣的眾生。
>>>續載中…
(此《太上感應篇》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1999/5/11新加坡淨宗學會,「華藏講記組」恭敬整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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