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集:【29-303-0001】
持戒念佛
丙五、對顯淨穢誡勸(卅二品至四二品) 分二 丁一、誡(卅二品至卅七品) 分二
戊一、勸(卅二品至卅四品) 分三 己一、令知淨穢 分二 庚一、顯淨土妙勸導往生 分五
◎ 壽樂無極第三十二
【解】本品明極樂世界,壽樂無極。首顯彼土會眾殊勝,勸諭親近。繼明國土微妙,勸諭往生。
辛一、標依正勸 分三 壬一、智德無量
【經】佛告彌勒菩薩。諸天人等。無量壽國。聲聞菩薩。功德智慧。不可稱說。
【解】「佛告彌勒」,蓋從此品起,彌勒菩薩最為當機。阿難次之。第四十六品,佛告彌勒:「我今如理宣說如是廣大微妙法門。一切諸佛之所稱讚。付囑汝等,作大守護。」故知彌勒菩薩當來下生,必遵佛咐囑,宣演本經。
壬二、清淨微妙
【經】又其國土微妙。安樂。清淨若此。
【解】「微妙、安樂、清淨」者,《會疏》曰:「莊嚴超絕,故云微妙。無有苦惱,故云安樂。無漏相,實相相故,故云清淨。」蓋謂極樂一切事相,皆是無漏之妙相。又實相無相無不相,故所顯一切皆實相。因極樂所現之相是無漏相,實相相,故云清淨也。
壬三、勸力為善
【經】 何不力為善。念道之自然。
【解】右段雙標彼國聖眾及剎土,勸諭往生。
末二句《淨影疏》曰:「何不力勵為善求生,名『力為善』。『念道之』者,自然往生,名念『自然』也。」又《會疏》曰:「『何不』二字, 激勸之辭,即通二義。善有二種:一、稱名念佛,是名善本。二、廣行諸善,回向得生。念通二種:念謂能念,道謂所念。道亦有二:一、彌陀本願,是名他力大道。不藉自力修善,一超直入,故名自然。二、三乘所證道,無為自然,性不造作,故亦名自然。雖互二義,正在初義。」
《淨影疏》以為善求生,釋「力為善」。以自然往生,為「念自然」。其言簡要。其意以行善功德迴向淨土,力求往生,名為「力為善」。此說甚好。下云:自然往生,為「念道之自然」,則所言過簡。《會疏》勝之。直指稱名念佛,為善之根本,是乃正行也。「廣行眾善,迴向得生」,亦是「為善」,是乃助行也。正助並舉,主次分明,是《會疏》之長也。至於「道之自然」則《會疏》更勝。疏舉二義:一、以他力直超為自然。二、以無為無作為自然。而以初義為主。此說極好。蓋淨宗之妙,正如《要解》所云:「從事持達理持。」但當老實念去,則「無為無作」等等,自然在其中矣。
以上二疏之說均專就《魏譯》,(「念道之自然」以前之文句,獨見《魏譯》),但漢吳兩譯於此下更有大段經文,廣述彼土菩薩功德與剎土之 自然最勝。本經採入,會成此品。於是本品經中於「念道之自然」下,八見「自然」二字,如「自然嚴整」、「自然無為」、「自然保守」、「自然中自然相」、「自然之有根本」、「自然光色參迴」、「自然所牽隨」。可證「自然」二字,實具要義。此「自然」二字,非外道所謂無因之自然。蓋法爾如是,名為自然也。蓋 「自」者自性。「然」者,《楞嚴經》中「清淨本然」。可見自然實含自性本然之義。自性之本然,即是真如、實相。如是「念道之自然」即持名念佛。亦即念實相。如《彌陀要解》曰:「實相無二,亦無不二。是故舉體作依作正,作法作報,作自作他,乃至能說所說,能度所度,能信所信,能願所願,能持所持,能生所生,能讚所讚,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。」是故《會疏》以無為無作為道之自然。復以他力法門,一超直入為自然,並指為道中之正旨。與《要解》之說,辭異而旨同。依信願持名,他力大道,即得往生極樂。持名即是念實相。一超直入妙莊嚴路。如是之道,法爾自然。 |